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主要观测指标

来源:昌图县教育局 时间:2024-03-14

序号

排查项目

观测指标

观测结果

1

组织领导

1.是否建立以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长(园长),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校园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并贯穿业务全过程。

3.是否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在校教职工、学生、幼儿开展应急演练。

4.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汇总建立本辖区校园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清单;督促指导学校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协调解决。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及时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方案记录完整,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6.高校是否贯彻《关于2023年开展高校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月 开展风险滚动排查,及时更新台账清单。

2

消防安全

7.是否对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8.是否对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1次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进行落实。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 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 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9.是否对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是否填写防火巡查 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是否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序号

排查项目

观测指标

观测结果

10.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是否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是否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11.学校对各级监管部门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是否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 内整改完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是否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确认后存 档备查。

12.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是否及时向学校或消防主管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 整改负责人,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 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是否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 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是否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

消防安全

13.食堂等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单独设置燃气储存间,储存间附近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对 食堂等重点部位(单位人员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

14.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是否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 收,是否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是否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15.学校是否对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进行校内备案审查,督促其向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协助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6.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是否包含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工作档案、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档案、 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档案、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档案以及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是否完备。

安全防范

17.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实行完全封闭化管理;是否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带、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是否满

足校园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或设置其他实体屏障要求。

序号

排查项目

观测指标

观测结果

3

安全防范

18.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员。

配备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总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 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 员,学生人数迗到300人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员,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学生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既有非 寄宿生、又有寄宿生的学校,根据非寄宿生和寄宿生人数分别计算应配备保安数量,两者之和为学校至少配备的专职保 安员人数。

19.高校是否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员。

配备标准:高校保卫人员是否按照不低于在校师生人数4:1000的标准配备;在编保卫干部人数,是否按照1:1000配备, 对于5000人以下的学校不少于6人,5000至10000人的学校7-11人,10000至20000万人的学校11-18人,20000人以

上的学校不少于20人。多校址学校应根据校园安全管理需要,适当增加干部编制。要按照保卫干部的2倍以上配备校卫 队人员,并按照校园安全管理需要配备保安和各岗位值守人员。

20.门卫值班室是否安排24小时人员值守,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严格检查登记,严禁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 园;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每天不少于5次的巡查并记录;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宿舍管理员,

每天对宿舍进行不少于2次的夜间巡查并记录。

21.是否按照门卫值班室执勤人数,配备以下防卫器械“八大件”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 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1支/人、安全钢 叉(2

22.是否对存在坠楼风险的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部位,通过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方 式,强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在校园内下水道、井盖、枯井等加装防护网,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23.是否在学校出入口、学生宿舍出入口、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学生集中出入通道、水源地、食堂(操作间、 配餐间、留样间、储藏室、就餐区)等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点位,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监控视频存储时长 不低于30天;是否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校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进行联动管理。

24.是否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报警装置,直接连通属地公安接警中心,不得通过安保公司中介转接。

序号

排查项目

观测指标

观测结果

4

周边治理

25.是否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小商店、快捷酒店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及时查处向学生 销售香烟(电子烟)、问题食品、有害玩具等违规违法行为。

26.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周边“护学岗” “高峰勤务”,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

27.是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严防激化升级,严防暴力伤害师生案件发生。

5

校车安全

28.学校是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

29.校车标牌是否摆放(检查放置位置和备注内容:前后玻璃右下角适当位置,并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 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

30.安全设施是否配置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31.校车是否在检车有效期内运行(检查行驶证有效期,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2.校车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检查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33.校车是否存在超员按照行驶证载明的核定人数检查实际情况

34.校车是否存在超速(随车行驶,普通道路上校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或不超过规定限速)

35.接送途中是否按点停靠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36.校车加油时是否载有学生。

37.是否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照管员是否落实职责(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清点人数, 帮助落座、提示系好安全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

6

食品安全

38.学校食品安全是否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39.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 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 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40.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 或者摆放许可证。

41.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是否鼓 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42.中小学、幼儿园是否要求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 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序号

排查项目

观测指标

观测结果

43.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是否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125 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是否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6

食品安全

44.是否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 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是否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的评价和退出机制,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 任不到位、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的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学校及时终止合同,并报告属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

45.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对配餐食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对供餐单位提供 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做好各项记录,并在供餐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学 校是否建立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校外供餐单位, 及时终止合同或协议),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

46.是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错时、错峰就餐情况,就餐区域桌椅、地面、餐(饮)具和炊具的卫生、清洁消毒情况。

47.学校食堂是否在开学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48.实验室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 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7

实验室安全

49.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存储场所等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本次检查所指“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实验室用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制冷系统中蒸发器、冷凝器等。

50.实验室装修是否使用大量易燃材料,操作台是否选用合格的防火、耐腐蚀材料,是否在室内存放大量易燃物品,是否存 在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现象。

51.实验室是否存在封堵安全门、在走廊等公共区域摆放仪器物品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现象。实验楼内是否在显著位置 张贴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主要逃生路径是否有足够的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是否正常。

52.气体钢瓶是否放置在长时排风且带报警探头的气瓶柜内,未放置在气瓶柜内的气体钢瓶是否采取保护链固定、套防撞 胶圈等防倾倒、防碰撞的保护措施。

53.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荷载不达标、结构有缺陷、材料锈蚀失修的"大度结构”建筑。如存在,是否迅速撤离人员坚决停用整改。

8

校舍安全

54.对存在超过使用年限、变更使用条件等问题的建筑,是否采取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55.如遇大雪天气,是否及时清除楼宇积雪、减小楼顶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