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昌图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文件

来源:昌图县教育局 时间:2023-02-17

  昌教发[2023]1号

  关于对全县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工作进行年检评估的通知

  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评估检查”的规定和2022年铁岭市政府绩效考核相关要求,为了规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县实际,教育局决定对全县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工作进行年检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检评估是对办学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尤其侧重对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财务管理、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年工作中有聘用公立学校在职教师授课的,为在职教师提供补课、自习、辅导场所的,与在职教师合作,让其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补课的,为在职教师介绍生源、提供信息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年检。

  三、年检评估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分级,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公示结果按照10%的比例确定优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经审计年检评估确认为不合格的办学单位,按照铁岭市教育局要求,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经过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办学资格。

  五、年检评估时间为2023年1月后。

  六、年检评估的具体要求按照附件2中评估细则进行准备。

  七、审计年检评估结束后,结果在昌图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末。

  附件:1、昌图县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2、昌图县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年检评估细则。

  昌图县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