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5810290
通讯地址:辽宁省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东附楼5楼512室
邮编:112599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碎石深加工年产30万立方米华祥商砼站建设项目 |
泉头镇石虎子村 |
昌图华祥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昌图华祥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昌图县泉头镇石虎子村,占地面积25000m2,本项目租赁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位于昌图县泉头镇石虎子村(原昌图县泉头镇石虎子粮库)位置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a。项目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筒仓废气经各自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18米;搅拌机位于密闭搅拌楼内,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顶部达标排放。项目设置封闭式砂石库房及配料仓,在装卸时采取喷淋除尘措施抑尘。 噪声: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础。 固废:原料试拌后废混凝土料和试验试块收集后外售;布袋收尘回用生产;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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