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昌图县委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昌图县司法局 时间:2024-02-28

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3年,昌图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印发《昌图县贯彻落实〈辽宁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压紧靠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为全县各类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防控法律风险,有效助力县政府依法科学决策。三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全面铺开。贯彻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精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度和质量。我县今年重大行政决策1份,在重大行政决策的立项、参与、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核等方面按照严格的程序机制进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依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清理出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五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日臻完善。针对我县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等,坚持逢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共审核文件355份,其中县政府党组会议纪要22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2县长办公会议纪要18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9县直部门以政府办名义发文26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22重大行政决策1份合同9份议题206项。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有效合法性审核意见。

  (二)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印发《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236号),组织培训对文件内容进行讲解,纳入到全县各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五项制度,即报备制度、提醒制度、约谈制度、培训制度、月报告制度。制度出台以来,共有48家单位报备,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均主动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制定印发《昌图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共接待行政复议案件115件,符合条件立案受理27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四是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增设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窗口”,及时将涉企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确保涉企复议案件“快立”。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合理压缩办案期限,由专职人员审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确保涉企复议案件“快审”对简易案件实行快审快结,确保每一个案件得到高效、公正审理。五是做好政府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剖析工作。制定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剖析联席会议制度,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五项制度为依托,各单位每月向县司法局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表》,掌握各单位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及判决结果。每5起败诉案件为一个时间节点,组织召开败诉案件剖析联席会。全面提升我县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对促进行政机关提升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制定印发《关于报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其中全县14家执法单位填报2023年全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涉及45个具体领域检查事项。印发《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昌政办发20231号),已在县政府网站全文公示。二是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召开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会议,讲解《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辽依法行政发20214号),制定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昌依组办发202310号)并同步推送《工作提示》,全县各单位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相关单位已经直接适用上级制定的“四张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三是规范自由裁量制度及标准。制定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昌依组办发20234号),在4月、8月分别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202227号)及辽宁省关于自由裁量的相关规定,明确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制度及基准,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及行政处罚决定中要充分表达自由裁量相关内容,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除部分系统无法制定或正在征求意见外,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上级制定的自由裁量制度及基准直接适用,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为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全县各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中组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程序、三项制度、行刑衔接、包容审慎监管等内容进行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继续教育,全县1038人完成每人60学的线上培训。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学习任务,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123场3259人次;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8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67场,2511人次;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962人,答题1031人次;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6个。二是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67场362人次;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86场,2372人次;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4次;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13场,320人次;开展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2场,18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7场,121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2场,106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15次;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1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2个。三是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部门推进重点应急演练19场,1944人次,宣传报道3篇;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5场,690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41场,2095人次,宣传报道3篇;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40场,1973人次,宣传报道2篇。四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主会场1个,分会场若干,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67场1167人次,网络直播3场。五是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举行“5·12”防灾减灾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展板等媒介,有效提高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在县域内营造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认真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充分发挥“一庭两所多部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作用,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做实做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69次,调解矛盾纠纷627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0人,解除112人,现在册147人,无脱管漏管情况;现有帮教期内安置帮教对象2046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7人,一般帮教对象2039人。三是严格落实县、镇、村(社区)、组四级定期排查制度。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重大时间节点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执行重大事件“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稳控力量,着重强化466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排查解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23年,全县共审查新报考行政执法人员121人,不合格人员11名审查继续教育人员1098人,其中临时工5人。结合资格审查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应收缴370个执法证件,已收缴279个执法证件,其余出具证件丢失情况说明。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调度,对开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讲解。转发《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同步制定印发《工作提示》,制定三项制度评价表格,逐项比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案卷评查等,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公示内容日趋完善,全过程记录逐步规范,法制审核人员达到5%配比。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年共评查案卷258本,其中行政处罚151本,行政许可51本,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案卷56本。召开昌图县案卷评查结果通报暨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会议,通报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等14家单位167本案卷的评查结果。结合案卷评查结果及各系统要求,对全县27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文书培训,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四是组织行政执法评议。按照《昌图县司法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结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年工作安排,采取“访走查促”方式,对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包容审慎执法、自由裁量、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行政执法队伍教育活动等工作。共评议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等9家单位,并将结果进行反馈。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全力打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按照省市纪委和营商局《关于统一发布“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宣传标识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利用电子屏积极宣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召开全县《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全县34个单位、33个镇以及相关村(社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已编制完成,并同步进行线上线下公示。二是建强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全面推进服务热线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管理,统一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网络诉求件、热线诉求件、本级诉求件办件质量,优化诉求办理工作流程,提升群众诉求满意度。三是以“一网通办”为统领,全面提升政务科技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好差评”评价工作。全县各级各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时,引导办事人扫描动态二维码对服务进行评价。在各中心(含驿站)窗口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换线下“好差评”二维码。四是强化宣传和学习力度。我县精心组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政府诚信宣传活动。通过LED屏和宣传横幅进行宣传,在社区人群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现场向群众讲解社会信用和政府诚信相关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尚需加强。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个别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了解,对重大决策概念界定不清,无法对决策事项进行有效区分。对需要公众参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向社会及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工作形式不规范。二是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进驻服务中心窗口。

  (二)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衔接和协调不足,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足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各单位未形成有效的合力。

  (三)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差距。法治建设工作力量薄弱,导致队伍整体法治素养不高。执法队伍中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对执法人员培训的时间相对较少,执法人员中对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较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印发《2023年基层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列为重点内容,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至少1次,并进行专题研讨。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党校培训等重点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习各1次,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课程,县委法治建设办举办专题培训2次,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评价和学习效果测试工作,检验学习宣传成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2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宣讲,受众960人。同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学习宣传实现全覆盖。三是主要负责人具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法治工作,做到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全县共有11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规范开展述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实绩考核,并赋予较高分值,促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落实见效。

  2024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提高企业问题解决效率,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移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七进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二)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按照《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把好合法性审核关。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来抓,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做好向镇赋权试点和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工作。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确保裁量基准制定合法合理,适用准确适当。

  (四)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方面。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制定2024年应急演练计划,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强化镇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应急响应机制。

  (五)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活动。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三是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方面。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清单和督查检查计划,持续监督督查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四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持续开展政府失信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方面。一是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域智慧化水平。二是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八)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质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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