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2020-01-22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六、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2020年度市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0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0年度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五、2020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从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八)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无

  第二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昌图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收入50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4.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2.74万元,增幅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情况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支出504.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2.74万元,增幅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关于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27万元,降幅68%,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幅或降幅0%,;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降幅24%,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 昌图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56万元,比2019年增加28.69万元,增幅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为1台。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年初预算0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0个,涉及金额0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债务类支出0万元。

  (六)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扶贫资金支出0万元。

  (七)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