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昌图县统战部部门预算(2018年)

来源: 时间:2018-01-09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市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战部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在县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向县委反映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委统战部的工作基本原则是: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两大主题,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掌握政策,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安排人事”的职能,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根据各界代表人士的特点,倾听他们的不同意见,引导他们与县委保持一致,形成党与各界代表人士“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局面,为昌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 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对县级以上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的考核、推荐工作及全县非公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

  (三) 负责对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

  (四)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昌图县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收支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昌图县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事业收入、财政预算内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收入6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7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7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2017年工资调整,工作人员工资量增加。

  (二)支出情况

  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支出67.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7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2017年工资调整,工作人员工资量增加。

  二、关于昌图县统战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8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8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消耗。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83万元,比2017年减 0.17万元,增幅 -2.83%,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统战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统战部2018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年初预算0元。

  ( 四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统战部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得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共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8年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