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住建局 时间:2022-11-20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县城内道路、排水、路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推进房地产“去库存”;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

  主要包括:

  1、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和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与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党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按规定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3、计划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日常业务处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作;负责编制和上报部门预算公开及决算公开工作;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系统内与计划财务相关的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的缴纳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及缴纳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上报工作;负责机关运行成本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及时认真完成机关、县财政部门及县资产管理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4、建筑业管理股。负责参建各方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实施监督,对未依法招标投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招标代理等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及资质挂靠等方面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申请的初步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产值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指导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组织建筑工人持证上岗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

  5、内审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6、科技质量安全股。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做好对国家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应用及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工作的开展,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严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使用已经淘汰的墙体材料;负责指导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在全县各新建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探索装配式建筑发展途径;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安全监管。对各新(复)开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竣工安全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需要进行安全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的项目实施验收。做好安全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对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立、安全监管人员的配备、安全资金投入等进行综合监管;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的行为。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7、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承担商品房调控的指标任务,指导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负责在相关部门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汇总、报送商品房交易数据;负责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分析住房重大问题,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和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8、村镇建设股。负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9、督查办公室。负责对市、县部署的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弄清阻碍落实的真正原因并提出建议; 负责办理县、局领导的批示、交办、督办件;负责对局召开的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督促检查各业务科室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0、城市建设股。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月报和对国家重大项目库进度进行每月更新;负责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制定住建系统每年的防汛方案文件、防汛应急预案;负责完成防汛相关情况的数据报表、自查等上报材料;负责指导防汛应急演练、汛前排水管网清淤、汛期防汛工作等;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网数据信息填报。

  负责桥梁安全检测工作,负责办理市政类道路、桥梁、管网等基础设施相关工程手续。

  11、园林环卫股。负责昌图县城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方面的基础信息和数据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对城区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对新建、改(扩)建、占用、拆除环卫基础设施和砍伐树木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认证。

  12、公用事业股。负责拟订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用事业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供水、供热、供气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供热、供气、供水、污水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庆远达水务公司负责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以及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燃煤锅炉拆改和整治县城黑臭水体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13、住房保障股。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4、人防工程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承办局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15、人防指挥通信股。拟制县级防空袭预案,协调预案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重要经济目标落实防护措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准备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习,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战备执勤、队伍建设以及训练等工作,指导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网、指挥通信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防空通信信息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拟订人民防空技术保障措施,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16、城市更新股。负责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法规等;负责抓好城市更新项目调度;组织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谋划城市更新项目,推动城市更新;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勘察设计股。贯彻执行各级部门有关勘察设计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负责全县勘察设计活动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在我县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监督管理、继续教育组织、统计等工作;

  18、政策法规股。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负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9、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信访股。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21、燃气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城镇燃气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督管理城镇燃气工作;负责监督各镇(农垦集团)执行现有《铁岭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铁岭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情况。负责指导督促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年度管网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推进燃气行业开展智能化应用,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燃气。负责落实县住建局交办的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工作要求,配合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督促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宣传及入户安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受理燃气信访投诉。负责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城镇燃气行业年度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22、工会办公室。负责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机关职工的政治素质,增强机关凝聚力。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活跃、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增进机关职工的身心健康;负责协助办公室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关心职工生活,了解职工疾苦,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二部分 昌图县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1224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4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0.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31.8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      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      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      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      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       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      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       收入。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92.35万元,降低10.8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1224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9.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2 万元,资本性支出19.47万元。

  2.项目支出11651.96万元,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费、委托业务费、老旧小区改造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         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         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         等业务支出。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492.35万元,降低10.8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22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4万元,项目支出11651.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92.35万元,降低10.8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224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95.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14.1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万元,其他支出2719.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     等,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镜)费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是………。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    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 批次,0人。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是       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    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是       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4 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比上年增加0.4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16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涉及资金2200.8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1年昌图县部门决算公开文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