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昌图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财政局 时间:2022-11-20

  2021年度昌图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 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

  (2)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和农业保险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3)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4)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

  (5)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6)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7)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8)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9)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

  (10)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拟定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

  (11)拟订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起草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垦产业化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指导系统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指导推进农垦宜居乡村和特色农场建设,负责农垦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13)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

  (14)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15)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农业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查处渔业安全事故、协调渔业水上抢险救助工作。

  (16)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17)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兽药饲料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肉品品质和奶业监管工作。

  (18)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19)拟定农业农村系统招商引资计划,负责农业农村系统项目库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帮助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优惠政策。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2021年度预算共包含本级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3.人员情况,本年共有在职职工31人,退休人员45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粮食生产工作。我县通过承办全省春耕生产现场会、推介优良品种,采取适时早播、保护性耕作、化肥减量增效等措施,全县落实粮食播种面积412万亩,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2、畜牧生产工作。

  推动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改造项目9个,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1个,预处理中心3个,镇(村)粪污收集暂存点63个。

  畜牧生产完成情况。全年生猪饲养量363.31万头,存栏137.97万头,出栏225.34万头;肉牛饲养量48.24万头,存栏36.38万头,出栏11.86万头;羊饲养量24.70万只,存栏12.74万只,出栏11.96万只;家禽饲养量1861.65万只,存栏639.77万只,出栏1221.88万只;猪牛羊禽肉24.69万吨;禽蛋4.30万吨;牛奶7200吨。

  3、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免疫口蹄疫:猪237.37万头,牛63.6万头,羊24.06万头;免疫禽流感:鸡1009.1万只,鸭90.8万只,鹅72.82万只;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全县共排查养殖场1.86万户次、生猪71.25万头次,屠宰场19个,共检测样品5048份,结果全部为阴性,确保全县无重大疫情发生;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调运行为,全年共处理违法行为34起,合计罚款83万元。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前建设的问题户厕404座已全部完成整改;2019年农村改厕任务7762座,实际建设完成8058座,需整改的问题户厕3432座,已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印发了《昌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成立了昌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由各镇级责任人负责,村级责任人落实,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修建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具有“三防”(防雨、防渗、防外溢)功能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堆粪场和污水存储池)目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在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6%。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昌图县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实施方案》,预计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90%以上。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今年我县成为“辽宁省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县,全县布设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站3个(泉头镇、宝力镇、八面城镇)、镇级中转回收站35个、村级临时回收站点436个。

  5、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开展农产品检验监测,蔬菜240个、畜产品200个、水产品8个,合格率100%;加强对农兽药经营、饲料生产、生鲜乳制品企业监管,全县有兽药经营企业416家、农药经营企业343家、饲料生产企业26家、生鲜乳制品企业1家。

  培育做大花生农产品品牌,筹备成立了“昌图县花生产业联盟”,壮大花生产业协会,打造“昌图花生”品牌。农产品全流程溯源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方案》,30家农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试行农产品合格证,2家绿色食品企业试行产品质量追溯,农产品全流程溯源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积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工作,今年新增5个绿色认证食品。目前,全县有绿色食品标识认证企业21家,28个系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4个。

  6、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全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8.2万亩,第一批建设63.82万亩,第二批建设14.38万亩。进展如下:第一批建设任务其中: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52.2万亩,涉及7镇1个农垦集团,总投资6.6亿元,已完成总工程量68.78%。付家镇、古榆树镇、三江口镇建设任务11.62万亩,总投资1.7亿元,已于近期开工建设;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14.38万亩,总投资2.2亿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

  7、农机管理工作。2021年保护性耕作工作。2021年全县计划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130万亩,补贴资金5069.6万元,实际完成152.3万亩。建成县级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4个,乡级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17个。2021年机械耕整地工作。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整地水平达到96.9%;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04%。农机项目资金兑付工作。项目兑付资金总计1.708亿元。其中:2017年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932万元;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591万元;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923万元(兑付70%);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4万元(兑付90%);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10.6万元;2020年保护性耕作补贴资金2000.4万元;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2613.7万元。农机装备基本情况。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05万千瓦,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及玉米收获机2.8万台,全县农机保有量持续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增强。

  8、农业产业化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工作。2021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4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9家,新上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10个。大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具有带动作用的电商企业,现有电商企业32家,以电商中心为依托,2020-2021年通过相关电商途径销售农产品累计发货量38.5万件,累计销售2100万元。完善冷链物流体系。2020年农产品保鲜冷链仓储设施项目有15个,共计奖补资金392.15万元。目前已经建设完成经第三方验收13个,10个验收合格3个需要整改,还有2个正在建设待验收。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仓储设施项目,正在网上申报中,网上申报14个,现已有主体开始施工建设,2021年预计补贴400万元。小粒花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我县与辽宁绿丰花生研究所对接,由辽宁绿丰花生研究所为全县花生种植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服务,及时解决生产者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9、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我县在昌图镇三道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调查试点,现在正在统计基础数据。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今年共推荐6个县级示范社、10个县级示范农场、3个市级示范社、9个市级示范农场。抓好农村社会化生产服务工作。制定了2021年社会化服务方案,实行耕、种、防、收多环节服务,分环节给与补贴。建立了社会化服务平台,利用GPS和平台对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全县完成耕、种、防服务面积77万亩次。

  10、开展大棚房“回头看”工作。按照全国和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制定了《昌图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并组织两次排查,排查农业设施7673栋,排查面积49702.812亩。共排查出9处三类问题,违法违规面积0.81亩,已完成了整改,并通过了县、市、省三级验收。

  11、落实惠农增收政策工作。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全县补贴面积353.7万亩,户数23.28万户,标准为84.23元/亩,补贴资金发放总额2.98亿元,补贴资金已通过“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落实生产者补贴政策。下发了《关于转发《铁岭市做好2021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农函{2021}39号),对各镇(农垦集团)稳定政策情况、补贴对象和依据、完成时限等提出工作要求。经汇总,今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为332.86万亩、补贴标准76.83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为0.8万亩、补贴标准226.79元/亩;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为7.3万亩、补贴标准76.46元/亩,市局共拨付资金2.63亿元。已使用“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按照《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1〕127号)文件要求,核实需补贴面积为337.56万亩,补贴户数22万户,总补贴资金0.47亿元。补贴资金现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种植业保险工作。全县承保总面积347.9万亩。其中:花生32.43万亩、大豆0.57万亩、玉米309万亩、水稻5.72万亩。保额总计8840万元,其中:农户缴纳1768.02万元、中央补贴3924万元、省财政补贴2652万元、市县财政补贴495万元。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为充分扶持涉农创业带动农村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审批的审查力度,共推荐692户农户,贷款金额达1.09亿元。

  12、“两区”划定工作

  我县于2018年11月开始,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六家技术公司,组织开展全县“两区”划定工作,全县共完成“两区”划定任务381.7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361.7万亩(水稻16.5万亩,玉米345.2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0万亩(大豆20万亩)。

  13、渔业渔政工作

  开展渔业养殖户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养殖户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全县全年渔业经济总产值1.29亿元,其中渔业总产值1亿元、渔业流通和服务业总产值0.27亿元;水产品总产量0.5万吨。

  三、昌图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 收入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379万元,比上年预算360万元增加19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 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
  1. 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36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93万元,比2020年收入1285万元增加35408万元,增长2755%,主要变动原因为2021年实行会计收付实现制。

  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36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6693万元,比2020年支出1285万元增加35408万元,增长2755%,主要变动原因为2021年实行会计收付实现制。

  1.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 基本支出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万元,公用经费44万元),比上年增长4.3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 项目支出36221万元,比上年增长4247%,主要变动原因为2021年实行会计收付实现制。
  1.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27万元,比上年1.35万元减少0.08万元,压缩公务用车的支出。(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未召开会议,支出为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0%,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没有召开会议。(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培训,发生培训费支出0.5万元,比上一年0.4万元减少了0.1万元,减少25%,主要变动原因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培训。(4)2021年机关运行费用支出是44万元,比上年48万元减少了4万元,减少8%,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公用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单位财务收支平衡,结余科目为零。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21年年末资产负债情况:2021年年末货币资金72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幅3.95%,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增加;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本年发生为0,比上年的财政应返还额度39164万元减少了39164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计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年末房屋资产34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年末车辆资产7.58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年末在建工程,本年未发生新的在建工程,与上年同期40万元在建工程相比减少100%,是因为上一年的在建工程已在本年完成。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是没能及时准确的预测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今后应加强整改。

  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业农村局在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决算管理下,在财政局农财股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的财务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精心组织预决算的编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在县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及时对本部门预决算进行网上公开,做到公开透明。

  (三)通过2021 年的实际操作,感觉本部门新的一体化平台工作、决算管理工作有待重视与加强,要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指标批复进行决算,达到账表相符。希望今后能给与记账人员定期培训,以及今后的决算报表设计新颖、简明清晰、有利于查看。(四)今后要严格加强本部门的决算分析工作,要充分利用通过决算数据分析来加强资金的管理,避免潜在风险的存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1年度昌图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