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财政局 时间:2022-11-20

 

 2021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放管结合、服务为先、管理优化、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二)负责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中各类突发、特殊事件及强制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六)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规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七)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筑,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改的审批;依法对城区内露天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日常管理。

  (十二)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城市大气污染,向城市水体排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造成水体污染,以及商业和娱乐等社会生活澡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人口集中区喷洒农药空气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拒不停止建设施工和作业大气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无照经营或者超出营业执照核准地点和经营范围以及随意摆摊设点经营,以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负责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城市管理专项活动;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负责编制数字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罚城市管理问题。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内设机构。

  主要包括:

  (一)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报刊收发、通知的接收传达和文件的收发、转办、督办、存档,全局性大型会议及活动的组织筹备、内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印章、证件管理,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总结、汇报的起草上报,年终考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中队及各股室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回复,并按照回复流程汇总报送;认真、及时、准确地提供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所需的材料、报表等。

  2、负责日常办公等用品的采购、管理,食堂、办公环境、车辆管理,值班值宿安排;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大型集体任务出行后勤保障工作及临时交办其他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宣传、纪检、巡察等项工作;负责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理论学习的组织检查、党的信息报送、党员档案管理、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国防教育相关工作;负责局、大队考评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组织年终考评工作流程;负责与县委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完成上级交办和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党组会议的具体组织和会务工作。

  2、按照县工会、局党组的要求,围绕我局实际工作研究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抓好全局工会及老干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会议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局党组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局党组工作要求,参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考核、推荐、表彰以及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督查督办件的受理、办复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登记、转办、系统信访案件的统计、信访业务指导和信访宣传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小广告、小张贴的电话告知、警示和整改工作;大力宣传党的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耐心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化解矛盾,不推不拖,杜绝人为造成越级上访,对有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案件,要提前介入,预防为主,避免引发大的冲突,配合局里大型执法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财务股

  负责局及执法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年度预决算、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罚没票据、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各类奖金、补助、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的核定、申报、汇缴工作和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办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四)审批股

  负责一站式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域临街建筑封建门斗及窗改门查处工作;在建工地围挡审查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牌匾)和外部装饰装修的审批工作;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及外部装饰装修的备案及查处;协助整治农村乱办酒席工作。

  (五)市容管理股

  负责制定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市容市貌综合整治、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管理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建立市容管理工作台账;负责做好协调联系、组织实施、信息上报、专项工作汇报、材料存档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安排辖区内的每日巡查,协助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调度环保方面工作安排及重要事项档案汇总管理。

  (六)执法监督股

  1、负责对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检查、规范与指导及完整案卷存档工作;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及执法证的办理;对各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负责小张贴、小广告的处罚工作;贯彻落实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并制定本单位各项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案件执行办理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2、负责党组部署的、局长指示的、主管局长交办的经常性的、临时性的,重大急、难、险、重任务落实情况的监察、督察。负责检查局规定的工作纪律;负责局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监督检查。负责监察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项目审批过程中、城市容貌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处理、跟踪问责。

  (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股

  负责县城区建筑垃圾、残土日常监管及处罚工作。对乱堆乱放、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乱倾乱倒、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乱倾乱倒、擅自设立设置收纳建筑垃圾、施工单位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及运输偷排偷放的单位进行处置;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进行监管及处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哄抬土价、扰乱市场等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县域内残土存放调度及土场信息掌控和协调。

  第二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 88.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88.16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84.25 万元,降低-84.5%,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支出总计88.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1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6.5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

  2.项目支出 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4.经营支出 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84.25 万元,降低 -84.5%,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 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16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4.25 万元,降低-84.5%,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8.1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80.61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镜)费比(上年)增减 0万元,比当年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   人。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比当年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比当年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1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综合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元,降低-17.3%,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综合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图县综合执法局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1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