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昌图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昌图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1-31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医疗保障局不断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整治,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一)宣传培训方面

  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执法人员实际工作能力,我局于2023年5月至6月开展了“匡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执法工作队伍。

  2023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播放宣传动漫、公布举报电话、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及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信用承诺”签订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队伍建设方面

  为更好的发挥监管效能,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县医保局于2023年9月22日同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签订执法委托书,增加了行政执法人员12人,并于9月25日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医保局和医保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共20人,均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于7月20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线下考试全部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并于8月31日前在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必修课40课时、选修课20课时的学习之后通过线上考试合格完成行政执法继续教育工作。

   (三) 涉企执法检查方面

  结合2023年度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以及专项检查工作安排,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2023年全县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91实现了全覆盖,处理定点医药机构891家,其中行政处罚11家,约谈891家,暂停医保协议、结算2家,解除医保协议2家移交司法机关线索1条,收取违约金质量保证金164家,拒付、追回、处罚合计390.5790万元,曝光案件13启动举报奖励1件(举报人放弃领取),有力净化了我县医保生态环境。

  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其中罚款11件,共计罚款102.99万元。 2023年我局在辽宁省监管执法平台(原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医院12家,药店58家,已完成全部检查工作,下达行政建议19家,行政处罚1家。查实一起昌图县老四平丰产村第二卫生室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行为,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并于2023年10月9日依法将该案件向县公安局移送。

   (四) 三项制度、自由裁量及四张清单工作方面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我局编制并公布昌图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共11项,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类别、法律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等。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昌图县医疗保障局执法委托书、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上内容在昌图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

  县医保局及县医保中心现有20名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持证上岗,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按照2022年7月市医保局下发了《铁岭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

  我局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辽宁)以及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开。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局8名执法人员配备了16个执法记录设备和4个存储设备。制定了《昌图县医疗保障局音像记录信息、保存、管理、传输、归档、调取制度》和《昌图县医疗保障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了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和记录方式,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等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在2020年3月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指定医疗保障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人,对涉及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的及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至今我局行政处罚案件11起,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起,已按照规定程序向县司法局报送备案。

  四是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辽宁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充分发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五是按照市局《关于适用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行政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铁医保办【2023】20号),我局直接适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在执法工作中按照2022年3月昌图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铁岭市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的通知》(昌依组发[2022]2号)文件中涉及医保部门7项包容免罚事项,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参保人数多、基金使用多、定点医药机构多,执法人员不足缺少临床、护理、财务、物价、数据分析、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致使仍然存在一些其它监管不到位的地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在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上有待提高。

  与县医保保障中心签订执法委托,增加执法人员,选用政治高、业务精、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执法队伍,满足实际执法需要。加强执法培训,注重理论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培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完成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对照《辽宁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等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不断完善医保领域各项执法活动。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加强联动执法力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