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市及沈抚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2日午后至3日我省北部地区有强对流天气,个别乡镇(街道)最大小时降雨量40-80毫米,北部地区有中雨到大雨(10-40毫米),局部暴雨(50-1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大暴雨(100-250毫米);4日中东部地区局部暴雨天气。
国家防总、水利部对做好本轮强降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国家防办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东北地区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3〕78号),松辽委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并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松辽明发〔2023〕17号),指出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强降水过程,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责任,有针对性落实各项暴雨洪水防范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省委书记郝鹏、省长李乐成要求加强预报预警,全面做好防汛部署和风险隐患扩面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地区人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健,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立林,副省长姜有为、高涛、郑艺、霍步刚、靳国卫、郭彩云对本轮强降雨工作分别作出批示和工作部署,要求压实责任,强化监测预警,早做提醒和安排,尤其是对可能有大暴雨的乡镇,要指导相关地区果断采取防范措施,全面及时排查险工险段,加强巡查值守,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强降雨防御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对强降雨、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的实时监测和预测预报。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进行会商研判,根据预案中响应条件与气象预警挂钩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向重点地区、部门发布警示通报,依托广播电视、通信运营商,滚动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落实停工、停学、停业、停运、暂停户外活动等关停措施。
三、做好水库防洪调度。要综合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加强河库联合调度,提前开展水库预泄调度,进行腾库迎汛,有效增加防洪库容,充分发挥拦洪排洪、削峰作用。要加强泄洪信息报送,及时通知相关地区落实洪水防御措施。要加强汛限水位监管,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蓄水。
四、加强重点部位防范。密切关注水库尾矿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旧棚户区、险工险段、“五地一低一桥”等防御重点部位,落实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防水排涝、安全管控等措施,尤其是山脚、临河等非注册危险区的建筑物的隐患排查工作,以最不利条件出发,需要转移避险的,要果断转移。
五、突出做好人员转移避险。根据预报预警,及时坚决果断组织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组织有关旅游景区停运关闭,并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重点做好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尤其是野外宿营、驴友冒险、采摘等活动的管控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六、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等制度,保持高度警惕,杜绝空岗漏岗。如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报告灾情险情信息、群众避险转移信息时,尤其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相关的信息必须经过核实查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重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防汛信息,形成良好防汛工作氛围。
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