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昌图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昌图县政府办公室
会议 meeting

  3月28日,县长苗宇主持召开2022年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芦卫、李景涛、陆仁山、关玲、韩涛、杨炜亮、胡敬宇、王鑫、刘恒伟出席,法律顾问张继衡应邀参加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昌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昌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共计三项议题的汇报

  会议确定:1. 原则同意关于加强昌图县国有企业管理的汇报。

  2. 由芦卫同志牵头,王鑫同志配合,县财政部门会同审计、司法、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定期审查和监督指导企业规范运营,有效防范企业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长远发展。

  会议确定:1. 原则同意关于加强昌图县扶贫产业资金监督管理的汇报。责成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2. 由李景涛同志牵头,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部门配合,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运行及资金使用监管、阶段性审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风险隐患问题。二是进一步压实各镇主体责任,按照项目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限指导各镇逐一落实整改,并开展“回头看”。

  3. 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对存在高风险隐患的、审计明确提出重大问题的项目,要确保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程序收回项目资金。于6个月内完成资金收回的镇,将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超过9个月完成资金收回的镇,将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移交县纪委监委审查;逾期无法收回资金的将启动司法程序处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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