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委发﹝2025﹞9号
付家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全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能力,强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管领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属地为主,由镇党委领导,政府全面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住房和建筑施工、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县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四、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领导: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党委书记、镇长的领导下,通过党委专题会议或者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位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镇长负责具体协调。
2、办事机构:镇应急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党委、政府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镇党委、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联动机制
(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负责,镇党政办、镇政府办、镇政法办配合,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令通知相应单位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救援情况;传达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及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现场救援组。由镇武装部牵头,召集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队、付家镇派出所、三江口消防中队、事发地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实施抢险救灾、紧急扑救,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建立现场急救站或者临时救助点,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将重伤员转移至昌图县第二医院治疗;统计死亡人数,控制传染病源,做好临时救助点的卫生、防疫和消毒;监测现场饮用水、农作物等污染状况,必要时与县卫健局联系,寻求帮助。
(4)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办牵头,镇财政所配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保障。
(5)现场交通治安组。由付家镇派出所牵头,协调三江口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保障或疏散交通;划定交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6)新闻宣传组。由镇宣传办牵头,镇统计办配合,主要负责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牵头,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经营站、镇综合执法队、付家镇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协调保险公司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五、突发事件的预测、发布和报告
1、预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坚持平常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照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布
IV级的预警信息,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由镇应急办报县应急局批准发布;IV级以上的的预警信息,镇党委、政府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报告
各村、社区和镇内各单位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到消息十分钟内要向镇值班室(固定电话024-75180020)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付家镇派出所接警后十分钟内要向镇值班室(固定电话:024-75180020)报告,并由所长或副所长立即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具体情况。值班室值班人员接报后,要在十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要在五分钟内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口头汇报,半个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交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委办保卫科电话024-75826027(节假日024-75824801)县政府办:024-75827617)。
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镇域内各单位、各村(社区)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镇域内各单位、各村(社区)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2、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要在接警后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衍生灾害发生。
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4、新闻报道
镇宣传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七、矛盾纠纷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镇村干部要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镇综治办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和不稳定人员台账。
八、加强农村应急知识普及及宣教工作
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农村应急知识是农村应急工作开展的基础和有力保证,加强对农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应急能力。
各村(社区)委会、各单位应遵照本预案执行,按照本村(社区)的管辖范围和各单位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中共昌图县付家镇委员会
昌图县付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