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做好我镇畜禽防疫灭病工作,防止重大疫情发生,结合我镇以往防疫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大洼镇村级防疫员考核方案如下:
一、村防员权力和义务
1、村防员享受上级每年拔付的工资代遇。
2、村防员享受上级每年为其办理的意外险代遇。
3、村防员享受上级每年为其业务培训代遇。
4、村防员要按上级要求,完成好春、秋畜禽防疫灭病工作。强制免疫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免疫档案要填写规范合理。
5、村防员要搞好畜禽养殖保险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各村养殖保险不能低于本村全年饲养量的百分之六十。
6、村防员要按要求完成好月报、季报统计工作。对报表情况不明、养殖数量掌握不清,镇里有权辞退村防员职务。
7、村防员要按要求完成好本辖区消毒工作。搞好消毒记录,留好影像资料。因消毒不到位而引发疫情的,查职问责。
8、村防员按要求完成好畜禽采样工作。对检测抗体达不到百分之七十,视为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查职问责。
9、村防员要正确保管好疫苗,按要求存放疫苗,记好冷链记录。对疫苗管理不到位的,查职问责。
10、村防员要按要求管好畜禽标识,不允许标识乱扔乱放,做好畜禽标识领取、发放记录。因标识而引发后果的,查职问责。
11、村防员要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时巡查本辖区公路两侧、树林地等区域病死动物,发现后及时无害化处理。如被群众举报,查职问责。
12、村防员要做好畜禽养殖管理员工作。要宣传、教育养殖户搞好环境治理,按国家要求修建符合标准的贮粪场和污水池。对村防员无视此项工作的,查职问责。
13、村防员要按上级要求,随时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否则查职问责。
二、罚则及协议解除:
1、强制免疫密度、强制免疫档案建立率、强制免疫证填发率、牛羊免疫畜禽标识佩戴率、猪耳标发放记录率、正确保管使用疫苗、免疫回执盖章率、免疫回执盖章率、强制免疫,按规定每月开展补免和强化免疫工作。同时完善免疫档案、免疫证、畜禽标识、疫苗台账、每漏一个月补免,每一项低于降低2%扣100元,每项低于95%以下扣300元。春、秋防结束后,镇组织进行督查,以抽签形式每村督查一个组,每个组连片1-10户,同时将督查结果不合格的扣500元。
2、动物卫生和畜牧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工作。把宣传单、承诺书、相关方面合同送到养殖场(户)。未按要求进行宣传或出现事件扣200元。做好可繁母猪和育肥猪的养殖保险工作,完成当年生猪饲养量80%为合格,达不到要求的扣300元。
3、对本村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日常性巡查,认真做好本村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完成采样任务。监测结果抗体低于70%,视为不合格,扣(300元)。每个村必须有20户迎接省疫控中心抽血的户。如不能配合省疫控中心抽血的直接开除本村防疫员。
4、完成每月监测户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完成每季度畜禽分布采集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或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扣200元。
5、及时完成采样/尿样、配合上级抽检工作,不按要求去做的扣200元。
6、玩忽职守,不履行防疫职责,在本辖区内发现病死畜禽乱丢弃未及时处理报告;要积极宣传指导养殖(场)户修建符合“三防”标准的堆粪场和污水池,有义务督促养殖户不要将动物粪便乱堆乱放,有乱堆乱放的及时督促养殖户清理。每村发现一处动物粪便乱堆乱放不及时清理、饲养直排户的、病死动物清理不及时的扣300元。被镇巡查领导小组发现三次以上的,被县及以上部门通报二次以上的直接开除本村防疫员。
8、完成粪污还田台账工作。要指导好养殖(场)户建立好养殖粪污还田台账,签订好粪污还田协议,对较大养殖规模户,没有还田台账的,规模养殖(场)户没有还田协议的,发现一户扣200元。
9、春秋防疫结束后,用一周时间对养殖户,村屯路口进行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饲养场所、病死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指导消毒,未进行消毒或未做消毒记录以及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扣200元。
10、例会报表、迟到、迟报一次扣100元(极特殊情况除外)。不参加例会、培训、漏报一次报表的每项扣300元,。
11、防疫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应提前30日向镇畜牧站提出申请解除协议。
以上单项钱不够扣的,在总工资中扣除。镇每年对村防疫员考核后进行排名,对考核最后一名的村防疫员直接免去村防疫员资格。今后工作将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因防疫不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发生重大免疫事故的扣除全年工资,取消防疫员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大洼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