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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政办发〔2021〕24号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问题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问题发生,着力构建依法有序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通过集中清理核实整改,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目标。
二、整改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发布之后,2013年1月1日全县范围内的耕地“非农化”问题,重点清理核实整改以下内容:
1. 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2. 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3.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4. 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5. 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1日)
各镇(农垦集团)是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清理整治内容,全面摸清本辖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数量、面积、分布,全面掌握真实现状和背景原因,登记造册。每个问题图斑要有现场照片、面积、发生时间、背景原因等基本情况。各镇(农垦集团)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全面分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总体情况、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研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建议,形成调查摸底工作情况报告,填写耕地“非农化”及“非粮化”问题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2、3),并将相关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1年11月1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10日)
各镇(农垦集团)在辖区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排结果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稳妥推进整改。对于增量问题(2020年9月10日之后),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存量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妥善处置方案。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纠正,立即恢复耕地属性;对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耕地“非粮化”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的,不予统计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按照相关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妥善调整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形成清理整治工作总结,填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台账汇总表(附件4)、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5、6),并将相关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10日)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将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10日对上报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农垦集团)要按要求做好县验收和省、市督导抽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4月10日—2022年5月10日)
各镇(农垦集团)要认真总结本辖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等情况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镇(农垦集团)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网格化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土地日常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增强“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
(二)保证质量,限期完成。本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清理核实整改,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检查,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加强督办,严明纪律。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不定期督办检查等方式,推进工作开展,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走过场搞形式的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 耕地“非农化”问题摸底情况汇总表
3. 耕地“非粮化”问题摸底情况汇总表
4.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台账汇总表
5. 耕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6. 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职责
组 长:陆仁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春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志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肖志刚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各镇镇长
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洪泉同志担任。
各镇(农垦集团)是本辖区专项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梳理排查本区域内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并落实核实整改拆除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依法查处。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耕地“非农化”问题图斑认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认定。
附件2
耕地“非农化”问题摸底情况汇总表
镇: 单位:个/亩
村 |
超标准建设 绿色通道 |
占用耕地 挖湖造景 |
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 扩大自然 保护地 |
占用耕地 从事非农 建设 |
违法违规 批地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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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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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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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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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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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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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3
耕地“非粮化”问题摸底情况汇总表
镇: 单位:个/亩
镇 |
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 种树 |
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 挖塘 |
闲置荒芜的 永久基本农田 |
已建高标准 农田占用 调整为非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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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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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2020年9月10日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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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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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2013年1月1日—2020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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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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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台账汇总表
镇: 单位:个/亩
序号 |
镇 |
村 (社区) |
项目 类型 |
用地 单位 |
位置 |
占用耕地面积 |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问题定性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 情况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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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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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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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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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粮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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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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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注:1.问题定性填写“非农化”的九种情形;2.问题描述填写问题的真实现状和背景原因。)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5
耕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镇: 单位:个/亩
村 (社区) |
超标准建设 绿色通道 |
占用耕地 挖湖造景 |
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 扩大自然 保护地 |
占用耕地 从事非农建设 |
违法违规 批地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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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面积 |
整改数量 |
整改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数量 |
整改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数量 |
整改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数量 |
整改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数量 |
整改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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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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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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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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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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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6
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镇: 单位:个/亩
镇 |
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 种树 |
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 挖塘 |
闲置荒芜的 永久基本农田 |
已建高标准 农田占用 调整为非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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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面积 |
整改 数量 |
整改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 数量 |
整改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 数量 |
整改 面积 |
数量 |
面积 |
整改 数量 |
整改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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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2020年9月10日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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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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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2013年1月1日—2020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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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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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昌图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一、整治目标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问题发生,着力构建依法有序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通过集中清理核实整改,实现“藏粮于地,藏粮干技"目标。
二、整改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发布之后,2013年1月1日全县范围内的耕地“非农化”问题,重点清理核实整改以下内容:
1.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2.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3.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4.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5.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1日)
(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10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10日)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4月10日-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