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我县疫情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2日8时起,餐厅饭店、演出场所、影剧院有序开放。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经营场所,要落实好法人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四必查”和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限流50%的要求。
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要落实精准管控,五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餐厅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