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县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昌图县域内各经营药店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在销售各类退烧药及消炎药品时实行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全县各经营药店高度负责,积极响应,对当前来药店购买各类退烧药和消炎药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截至目前,这项工作取得效果良好。
1、2月10日,昌图县昌源药房(昌盛店)发现王某来购买阿莫西林、人工黄甲硝唑、去痛片等药品。该人口诉,1月20日曾与八面城李某同乘过K7459列车,但目前无发烧迹象。药店发现后,及时与市监局沟通,县指挥部对此事及时进行了安排和处理。
2、3月6日,隆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月湾小区昊天药房,在登记前来买药的该小区住户王某信息时,发现王某有发热现象,有湖北旅行史,据说属于居家被隔离人员,县市监局得到报告后,立即电话通知县卫健局领导,卫健局已经记录备案,并得到妥善处理。
3、3月6日,昌图镇内天士力药房在登记大兴镇张某的信息时,发现张某有发热现象,且有湖北旅行史,市监局收到报告后,立即和县卫健局联系,使工作得到迅速落实。
下步工作中,疫情没有完全结束前,我县各经营药店在销售退烧药和消炎药品时,还要继续实行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为抗击疫情,再做贡献。
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