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林权)办理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西附楼五楼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4-79592306。
序号 |
权利人 |
林权坐落 |
小地名 |
面积 (公顷) |
树种 |
四至 |
权利年限 |
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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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
1 |
李英 |
昌图县四面城镇苏家村5组 |
西沟子 |
1.6845 |
用材林 |
田 |
田 |
田 |
田 |
30 |
2024年4月1日起2054年3月31日止 |
公告单位: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