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和、孔淑贤的房屋所有权证于1982年5月取得,因保管不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房屋结构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不动产坐落 | 用途 |
1 | 昌两家农场八大队四队第220号 | 刘和 孔淑贤 | 砖平 | 48 | 两家农场八大队四生产队42栋号 | 住宅 |
公告单位: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