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吴连华与辽宁广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因保管不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发证时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辽(2016)昌图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825号 | 金明、吴连华 | 辽宁广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 | 107.52 | 昌图县八面城镇东街9组322幢名仕佳园1号楼362号 |
公告单位: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