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韩艳萍的房屋所有权证,因保管不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发证时间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房权证八面城镇字第08197号 | 张鹏、韩艳萍 | 2007年12月 | 188.34 | 昌图县八面城镇西街21组19-3幢 |
公告单位:昌图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