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大洼镇群众难题公开答
来源:昌图县大洼镇 【字体:

  1.昌图县大洼镇居民反映:其父亲有套房产需要过户至其名下,但相关部门告知因其不是大洼镇户口所以无法过户,诉求人认为不合理。

  答: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非本村村民不予办理过户,老人去世后可以通过公正继承房屋。

  2.昌图县大洼镇烟窝堡村村民咨询:其家是否属于危房,是否可以改造。

  答:其不符合六类人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已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根据政策无法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3.昌图县大洼镇烟窝堡村村民咨询:其家准备进行申请危房翻修,咨询是否有补助问题。

  答:经城建部门实地调查,允许在原址原面积翻建,其农户身份不符合享受国家补助六类人员,无法享受国家补助政策。

  4.昌图县大洼镇金山村村民反映:其家土地确权证迟迟未发放,对此不满。

  答:经工作人员与金山村领导沟通调查:该户共有人缺少1人,信息不符,县级进行核对,现已核对完成,重新打印土地确权证进行发放。

  5.昌图县大洼镇烟窝堡村村民咨询:其家属是三级残疾,现咨询是否有生活补贴政策。

  答:三级残疾无生活补贴款项,三级残疾(低保户)有生活补贴款项。

  6.昌图县大洼镇烟窝堡村村民咨询:其目前所住房屋户主名是其大爷的名字,咨询过户应准备哪些手续,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经工作人员与城建助理沟通调查:如果卖方有死亡人员需要去公正处办理公正证明,如果卖方无人去世,拿房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到镇城建助理处办理。

  7.昌图县大洼镇公安村村民咨询:其家属户口本原有爷爷、孙子姓名,爷爷2023年3月30日过世,因确权证无孙子名,现村部要将其家属名下责任田17.4亩地收回,对此认为不合理。

  答:经工作人员与经营站工作人员沟通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为98年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没有确权在同一土地确权证,根据相关规定整户消亡,村委会有权将土地收回归集体所有。

  8.昌图县大洼镇杨树村村民咨询:其患有乳腺癌三阴,现咨询是否可以办理低保。

  答:经工作人员与民政部门沟通调查:根据铁市民发2020(26)号关于印发《铁岭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低保、低收入家庭按户申请,特殊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按户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户籍;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低收入家庭标准(6000元);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9.昌图县大洼镇村民咨询:其父母在土地确权之前已将户口迁至其哥哥名下,在户口迁移后进行土地确权时,对其父母与哥哥的土地分开确权,认为不合理,咨询为何不将其父母土地与其哥哥土地合并后进行确权。

  答:经工作人员与经营站工作人员调查:土地确权以98年确权台账为准,以户口证明为辅。98年确权台账信息是确权在一起的确权证就在一起,分开的就分开确权,确权证不能分开或合并。

  10.昌图县大洼镇双山村村民反映:自家孩子已经14周岁,但至今未分得土地,诉求人咨询何时可以分地。

  答:经工作人员与双山村村干部沟通调查:双山村3组现无机动地给新生儿分地,未分到土地的新生儿村以动账不动地的方式给予未分到土地的新生儿每亩补偿200元已入往来账,待有机动地到期后村收回土地给予新生儿分地。

  11.昌图县大洼镇刘家村村村民咨询:符合低保条件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经工作人员与民政部门沟通调查:根据铁市民发2020(26)号关于印发《铁岭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低保、低收入家庭按户申请,特殊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按户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户籍;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低收入家庭标准(6000元);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12.昌图县大洼镇桥北村6组村民咨询:其家大爷为五保户,现在昌图中医院就医,咨询是否有护工费。

  答:经工作人员与民政部门沟通调查:五保户在医院就医,没有相关政策支付护工费用。

  13.昌图县大洼镇长岭村村民咨询:土地经营权证是否可以分户,原一户的土地经营权证是否可以分成两本。

  答:以土地确权证为准,土地确权后不能分、合。

  14.昌图县大洼镇金山村村民反映:其首次缴纳新农合,咨询缴费后何时可以生效使用。

  答:经工作人员与合管办工作人员调查:村民首次缴纳新农合,在缴纳农合保险款项后24小时后生效。

  昌图县大洼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