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政务访谈:昌图县住建局政务公开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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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

  我是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股长王代民,今天我从10个方面为大家介绍我县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

  1、概念。廉租房和公租房均是保障性住房,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二是限定建设标准;三是限定租金水平。廉租房面向低保家庭,公租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我县暂时没有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公租房房源。现在不再有廉租房这一提法,下面提到的公租房指原来的廉租房。

  2、政策依据,目前为2014年县政府出台的《昌图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分配细则》。

  3、保障方式,有两种,一是承租公租房,对应审批时得分高的合格家庭,二是领取租赁补贴,对应得分低的合格家庭。

  4、实施情况,从2009年起,我县陆续建设了500套公租房并全部分配入住。对陆续因不符合条件而退出的房屋,政府暂时面向低保家庭进行二次分配。

  5、申请条件,申请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三点:一是有昌图镇城镇户口,二是有低保证或分散特困供养证明,低保资格要求连续1年以上或有低保证的残疾人,三是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以下。

  6、提供材料,申请家庭需要提供五个方面材料:一是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是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或分散特困供养证明;三是住房情况证明;四是需要得分高的家庭提供残疾证等证明材料;五是其它应提供材料。

  7、租金及补贴标准。目前,承租公租房租金标准,保障面积内每月每平米1元,保障面积外每月每平米3元。租赁补贴标准,保障对象每人年补贴1152元。

  8、审批程序 公租房准入实行“四级审批两级公示”制度。社区初审,相关部门联审,合格的公示7天,昌图镇政府二审,县民政局三审,县住房保障办复审,合格的公示15天。

  9、日常监管  采取随时监管、不定期抽查、年度审核相结合方式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监管,主要监管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

  10、退出  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退出房屋,退房困难且符合居住条件的,可以交纳市场租金继续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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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局加强建筑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建筑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局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各申请开复工的项目进行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或接触史。外省返岗人员必须单独隔离14天,无异常方可返岗。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天测量体温不得少于2次,要建立台账,并逐个登记。

  三、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机械设备等要进行全面消毒,加强室内通风;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设有食堂的工地,要确保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就餐人员要实行分散就餐。

  四、建筑工地应储备至少能够满足7日用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确保防疫物资充足。

  五、要严格执行疫情期间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起重设备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