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人证过期已满6个月仍未换证实施强制注销的公告
来源:昌图县残联 【字体:

  我县残疾人证从2019年起已陆续到期并换领新证。县残疾人联合会通过电话告知、各镇残联分别通知等形式,通知残疾人证已到期的人员重新鉴定。截止2023年11月25日,全县共有1445   人残疾人证过期已满6个月仍未换证。根据《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机制。批准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批准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批准残联须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的相关规定,对全县1445人残疾人证拟予注销(为保护个人隐私,名单不予公示),现予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告期内仍不换证的,视为没有继续换证意愿,将对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被强制注销的残疾证一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

  如残疾人或监护人有异议,可向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24—7582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