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昌图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昌图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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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图县生态环境局现将《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昌图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录昌图县人民政府网(www.changtu.gov.cn),对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昌图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提出意见。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到昌图县生态环境局。

  邮箱:cthbj@126.com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昌图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我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进行调整,并经2022年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区划适用范围为昌图县中心城区,东至京哈高速、南至王家堡子、西至马仲河镇西营子、北至昌图镇小东沟,坐标范围124°3"11.283"E—124°8"50.149"E、42°44"7.413"N—42°47"56.285"N,区划范围总面积(不含水域)19.54km2。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区界说明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除2、3、4类区以外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分布在京哈铁路北部区域,以及京哈铁路南部的昌威线两侧、铁南路南侧区域,面积约为17.04km2,占区域面积87.20%,具体见表1。

  表1 1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序号

居住点名称

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1

太阳山村

1类区

2

城关村

1类区

3

青羊村

1类区

4

银河村

1类区

5

南张家村

1类区

6

三台子村

1类区

7

二道沟村

1类区

8

果园社区

1类区

9

滨河社区

1类区

10

西街社区

1类区

11

文萃社区

1类区

12

东街社区

1类区

13

北街社区

1类区

14

宏运社区

1类区

15

南街社区

1类区

16

西街社区

1类区

17

金月湖社区

1类区

18

金月湾社区

1类区

19

恒晟社区

1类区

20

郦城社区

1类区

21

书香社区

1类区

22

翰林社区

1类区

23

清华社区

1类区

24

东方社区

1类区

25

林湾社区

1类区

26

康泰社区

1类区

27

关山社区

1类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家和美商业区为昌图县中心城区的商业区,商业繁华,商住混杂,因此将西至影院大街、东至站前大街、北至政府路、南至滨河北路的区域划分为2类区,面积约为0.33km2,占区域面积1.69%。

  清华时代购物广场为清华社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边界清晰,可以独立划出,因此将西至文化大街,北、东、南以购物广场边界为界的区域划分为2类区,面积约为0.01km2,占区域面积0.05%。

  由于王家堡子周边区域存在较大面积的工业区,不同于区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地点,考虑到周围分布较大的工业用地面积,占比约65%,属于居住(村庄)和工业混杂区域,因此将王家堡子周边区域(西至昌威线、东至区划范围边界、北至G102国道、南至区划范围边界)划分为2类区,面积约为0.16km2,占区域面积0.82%。

  上述3个2类功能区单元四周边界比较清晰,可以独立划出,因此,虽然不足0.5km2,仍然进行保留。具体分布范围见表2。

  表2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编号

单元名称

范围

声环境

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2—Ⅰ

家和美商业区

影院大街—东至站前大街—政府路—滨河北路

2类区

0.33

2—II

王家堡子周边区域

昌威线—G102国道—区划范围东边—区划范围南边界

2类区

0.16

2—III

清华时代购物广场

西至文化大街,北、东、南以购物广场边界为界

2类区

0.01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依据城市规划和土地用地现状,结合现场调研,将现状为工业、物流地区及未来规划为工业区、仓储物流区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铁南工业聚集区,昌图火车站南侧工业区,辽宁山雁酒业、昌图县腾达氧气厂工业聚集区,原糖厂片区,原麻纺厂片区5个单元,面积共1.85km2,占区域总面积9.47%,主要集中在京哈铁路以南及以东范围内。具体分布区域见表3。

  表3  3类声功能区一览表

编号

单元名称

范围

声环境

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3—Ⅰ

铁南工业聚集区

规划道路—京哈铁路—规划道路—G102国道—规划道路

3类区

0.98

3—II

昌图火车站南侧工业区

京哈铁路—南街社区居委会西侧道路—原生化科技公司南边界—铁南路—文化大街

3类区

0.36

3—III

辽宁山雁酒业、昌图县腾达氧气厂工业聚集区

昌盛路—京哈铁路—原化工厂东边界—原化工厂南侧道路—区划范围东边界—铁南路—康泰社区东边界—康泰社区北边界—昌盛路

3类区

0.18

3—IV

原糖厂片区

滨河北路—原糖厂东侧道路—滨河南路—原糖厂西侧规划道路—滨河北路

3类区

0.21

3—V

原麻纺厂片区

G102国道—京哈铁路—京哈高速—区划范围边界—G102国道

3类区

0.12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1.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

  结合昌图县中心城区路网规划和道路建设现状,交通干线包括国道1条、省道1条,县道4条;城市主干道12条,次干道5条。交通干线明细见表4。

  表4(1)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交通干线明细(4a类区)

国道明细

序号

线路编号

线路名称

线路起止

1

G102

京抚线

满东线—南张家村西

省道明细

序号

线路编号

线路名称

线路起止

1

S302

昌华线

迎宾路—昌图西站(火车站)

县道明细

序号

线路编号

线路名称

线路起止

1

XC14

昌威线

文化大街南端—小茨榆城子

2

XC34

迎宾路(昌沙线段)

站前大街—滨河北路

3

XC07

昌关线

京哈铁路—滨河北路

4

XC32

高昌线

高速公路—迎宾路转盘

  表4(2)主干路、快速路、次干路交通干线明细(4a类区)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起止

道路等级

1

政府路

龙翔花园小区—昌图西站(火车站)

主干道

2

金月湾大道

迎宾路—金月湾小区西侧路(规划)

主干道

3

北环路

站前大街—昌图县第四高级中学

次干道

4

滨河北路

京哈铁路—迎宾路

主干道

5

滨河南路

京哈铁路—迎宾路

次干道

6

铁南路

G102国道—文化大街

次干道

7

松山路

影院大街—恒盛街

次干道

8

文萃路

迎宾路—G102国道

主干道

9

站前大街

昌盛路—迎宾路

主干道

10

文化大街

迎宾路—昌威线

主干道

11

影院大街

北环路—昌盛路

主干道

12

昌盛路

银河桥—东道口—铁南路

次干道

13

金月湾小区西侧路

昌图新区沿河路—政府路

主干道

14

恒盛街

滨河北路—松山路

主干道

15

行政中心西路

昌图新区沿河路—政府路

主干道

16

行政中心东路

昌图新区沿河路—政府路

主干道

17

11号路

昌华线—北环路(规划)

主干道

  按照临街用地类型和建筑的特点,4a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与相邻功能区的距离划分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主干道距离为55m,次干道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主干道距离为40m,次干道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主干道距离为25m,次干道20m。

  交通枢纽、客运站以及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表4(3)4a类声环境功能区(汽车站及其他交通枢纽)

类别

序号

名称

范围

汽车站

4—I

昌图汽车客运中心

汽车站厂界

汽车站

4—II

昌图汽车客运站

汽车站厂界

  2. 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

  区划范围内共1条铁路,为京哈铁路,铁路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用地范围以及火车站用地范围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如下:

  表5 4b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交通干线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京哈铁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表6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车站)

类别

序号

名称

范围

火车站

4—III

昌图西站

火车站厂界

火车站

4—IV

昌图县火车站

火车站厂界

  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其他规定

  (一)1、2、3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不同类型功能片区噪声达标,按高级别类型功能区标准执行。

  (二)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居住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本次区划中未实施的交通干线,交通干线以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的交通干线为准并作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依据。

  (四)根据区域规划和用地类型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解读 interpret

  

  关于《昌图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昌图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一、适用范围

  本区划适用范围为昌图县中心城区,东至京哈高速、南至王家堡子、西至马仲河镇西营子、北至昌图镇小东沟,坐标范围124°3"11.283"E—124°8"50.149"E、42°44"7.413"N—42°47"56.285"N,区划范围总面积(不含水域)19.54km2。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区界说明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其他规定

  (一)1、2、3类声环境功能区,相邻不同类型功能片区噪声达标,按高级别类型功能区标准执行。

  (二)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居住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本次区划中未实施的交通干线,交通干线以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的交通干线为准并作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依据。

  (四)根据区域规划和用地类型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